[0, 0]GT34 · 离散轨迹分段与平均速度合同
三个轨迹样本之间,每一段到底移动了多远、多快?
GT33证明三次观测属于同一移动对象。GT34只把相邻样本配成两个明确分段,并分别计算持续时间、二维距离和平均速度。
分段平均速度是两个明确观测端点之间的距离与时间比,不代表中间每一时刻的瞬时速度,也不代表未来运动趋势。
三次明确观测
坐标单位由文档声明为meter;Core输出字段仍使用通用“horizontal unit”,避免对其他文档错误宣称米制。
[36, 48][36, 138]只生成相邻的两个分段
样本0 → 样本1
120秒 · 60水平单位 · 0.5水平单位/秒起止样本索引、时间和坐标全部显式绑定。
样本1 → 样本2
180秒 · 90水平单位 · 0.5水平单位/秒不跨过中间样本合并成一个未声明分段。
选择系统处理方式
尚未选择。
固定结果与能力边界
已验证
样本数:3
分段数:2
分段持续:120秒、180秒
分段距离:60、90个文档水平单位
平均速度:均为0.5水平单位/秒
未计算、未执行
中间位置:未插值
轨迹:未平滑、未重采样
瞬时速度和加速度:未计算
未来位置:未预测
现实动作:未执行
operator: trajectory_segment_metrics segment_count: 2 speed_unit: horizontal_unit_per_second trajectory_interpolated: false trajectory_smoothed: false future_position_predicted: false acceleration_computed: false production_output_released: false command_sent: false action_authorized_by_core: false action_executed: false